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维权快讯
没到指定维修店修车就不能全额理赔?
消保委认为:保险公司应全额理赔
胡委

  本报讯  一辆奥迪车发生车祸受损后开进湖州一家奥迪4S店进行维修,花去维修费八万余元。之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不料,保险公司却以车主未到他们推荐的维修店进行维修为由,要车主自己承担三万元左右的差价。11月10日,湖州市消保委经多次调查后,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全额理赔。
  8月30日,施某驾驶一辆奥迪轿车在湖州吴兴区环渚乡与一辆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奥迪车挡风玻璃、引擎盖板、大灯、保险杠、水箱等多处受损。经认定,施某负全责。9月初,施某将车开到湖州某奥迪4S店进行维修,花去维修费八万余元。随后,施某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不料,该保险公司却称因其未参保“车辆专修厂条款”,拒绝全额理赔,施某要自行承担三万元左右。
  “当时,保险员曾推荐我到杭州萧山一家奥迪4S店去修理,并说维修费不需要我承担。但我认为在湖州发生车祸,在湖州修车是理所当然的,哪有去外地修车的。”施某说:“再者,我在投保时根本不知道还有专修厂条款这一项。”
  对此,保险公司表示,施某参加的只是普通车损险,未保“专修厂条款”,在保金上相对要便宜很多,所以不能享受去任意奥迪专修店修理的权利。车主只可以到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前天,湖州消保委经过多次调查后认为,施某的奥迪车在本地奥迪专修店修理合情合理,而且消费者在投保时,合同上根本没有“专修厂条款”这一条款,因此,保险公司应全额理赔。